年终奖年年有 年年奇葩各不同
税务师教你算账 传说中的“年终奖1元钱”,是咋得来的 虽然说国企员工和公务员的年终奖逐年减少,不过还是要提醒那些不受影响的民营企业员工注意:个人月工资不同,计算年终奖所得税的方法可是有区别的哦!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咨询师王国娜介绍,年终奖的计算应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 王国娜说,根据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如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元,可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一步:先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5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零。 第二步:计算一次性年终奖金应缴个人所得税:6000元×3%-0=180元 王国娜提示:计算一次性年终奖时一定要注意的两项规定: 一、如果个人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为2000元,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一定要记住减除“个人当月工资2000元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差额1500元”,因为减除差额后可少缴个人所得税45元,即(6000-1500)×3%-0=135元。 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而对于曾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甚广的《传说中的年终奖1元钱,注意年终奖盲点!》中提到的“发18001元比18000元多纳税1155.1元,发54001元比54000元多纳税4950.2元”的情况,王国娜表示:“网上传言都是极端案例,因为只要年终奖在18000元以内,适用税率全部为3%,年终奖发18001元或54001元(比整数多1元)的情况太罕见了。” 有此一说 年终奖可追溯到秦朝 各位知道吗,我们天天说的年终奖,它在正史中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 据史料记载,因为秦朝时公文都书写在竹简上,运送公文时为防止被偷看甚至篡改,官府衙门会将装竹简的口袋扎紧后用胶泥封上。待相关部门收到公文后,会将袋子上的胶泥剥掉。于是,袋子就废弃了。而这些废弃的袋子,一年下来,往往积攒了不少。衙门内的差役年末将袋子卖掉,就是一笔收入,而这算是年终奖的雏形。 不过九鼎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保盈则认为,“年终奖”的概念应该是与“年”相伴而生,“就好像年终岁尾给压岁钱一样”。 实际上,秦朝时这笔收入并不叫“年终奖”,“年终奖”这一名词真正进入人们的视野是在改革开放以后。 据张保盈介绍,随着改革开放,外资企业在中国遍地开花。较之国内企业,外企因更看重良性竞争和企业文化,在奖励制度上更为成熟。 “国内企业在奖励制度上与外资企业有差距,根据中国人春节的习俗,一般都会在春节前给员工予以奖励,这就是现代年终奖的来源。”张保盈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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