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立即“并轨”并不可能 仍需逐步拉近
昨日,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首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有媒体评论,打通“双轨制”这堵墙,利于公平,便于人才流动,这意味着20年的制度壁垒即将打通。 报告指出,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其中,“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就此,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指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将逐步拉近。但二者差别过大,立即趋同并不可能,逐步并轨才能确保改革平稳实施。国家应确立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替代率逐步下调的机制,并确定逐年下调比例。如通过8—10年时间,将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逐步拉近至只有10%至20%的差距。 “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人社部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则在媒体上表示,采取新老有别的政策,是改革顺利推行的重要措施。“老人”和“中人”都有社保视同缴纳的阶段,继续认可这一缴费工龄很重要。而新人则需要全程自己交费。至于缴费工龄在并轨后如何折算退休待遇,还需要有关部门后续出台相关细则加以明确。 报告称,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制度处处长郭建华曾指出,如何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那就是要解决现在存在着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长就是我们基本医疗保险发展,无论从质量上还是运行机制体制上都是比较完善的,短腿就是我们补充养老保险,所以需要下一步加快推进。当然,推进需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还需要财政、税务、金融、保险、证券、工会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也需要我们企业和广大的职工积极地参与,也需要各家经过资格认证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据人民日报、人民网、京华时报等媒体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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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养老金,并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