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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实现全面联网 条例明年3月起施行

来源: 长城网综合 作者: 丁丽洁 2014-12-19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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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记者日前独家获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下发至中央各部委及相关部门,未来我国不动产登记将实现多层次信息共享。其中,国土部将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以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信息将实现全面联网

  业内人士指出,多层次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解决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国联网问题,并为未来部分政策实施提供基础数据来源。但制度发挥作用还有赖于信息共享制度执行细则的落地和完善。

  据权威人士透露,该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执行部门以及登记程序、信息共享和法律责任。条例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和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均为不动产登记适用对象。

  上述权威人士称,条例在登记程序、法律责任方面没有明显改动。但在信息共享方面,条例提出,未来各级不动产信息将统一纳入国土部牵头建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并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这意味着不动产信息将在国土系统内部各级共享。 【详细】

   “以人查房”未入《不动产登记条例》

  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但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澎湃新闻了解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

  所谓“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询的方式获得他人的房产信息,是查询方式的一种。

  目前普通市民平时用于房产交易时的房屋信息调查,主要采取向相关部门告知物业地址的方式进行查询房屋产权情况,抵押状况等。而一旦可以以姓名查房,就可以迅速获得一个特定个人名下所有不动产。

  此次条例涉及不动产查询方式的主要包括两条,均用于保护被查询人隐私。 【详细】

    不必高估不动产登记反腐功能

  最新信息显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于12月3日印发,参与起草专家称,公布时间“原定于年内”。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现在看来,“以人查房”短期内并不能实现。《暂行条例》全文35条都没有提到有关“以人查房”字句。

  以人查房、以房反腐,听起来是很制度化的事情。这些年,栽在“房事”上的官员更是前赴后继,房叔、房婶、房姐、房警……但凡在房子上嗅出猫腻的,基本都折戟在房产数量上。最近,有人盘点了中国的“房多多”,从实际情况看,似乎房子越多,问题也就越大。

  正是有了这种看似被实践检验过的“真理”,坊间对不动产登记的反腐功能寄予了厚望。但不得不说,经验逻辑与理性逻辑是两码事,拥有房产的多寡并不能作为有罪推定的依据。或者说,即便是为了揪出贪官污吏,也不能对公民的合法不动产“错杀三千”。

  笔者认为,首先,不动产登记本身并没有将“反腐”列为价值主旨。正如物权法专家所言,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作用是实现统一登记,保护产权及交易安全。无论未来是否会在查核疑似贪腐中发挥效力,那都只是该制度的“副产品”,绝不会为了查官员,而悖逆了保护合法产权的底线。

  其次,“以人查房”有没有效果,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一是楼市景气指数。例如,有消息称“江西副县长借4亿元高利贷买楼,控制房产248处”,但值得注意的是,这是2009至2011年的事情,显然如今没有人会如此这么疯狂地“采购”房子。理由很简单,如果楼市投机与投资价值不高,谁还会囤房呢?不管有没有不动产登记条例,官员都不会永远把房子当做最大的“爱好”。二是应对条例的“对策”。如果问题官员能通过技术手段漂白非法房产,又或者干脆以各种方式转移到亲朋好友名下,“查房”又能如何?

  最后,从法律关系上说,《物权法》第18条对于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即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所谓“利害关系人”,指的是与登记的不动产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之人,包括不动产交易的当事人、与权利人发生法律纠纷的人等。可见,法律并没有支持公民不动产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也曾表示,“(不动产登记制度)尊重公众的意愿,不愿意公开就不公开。”

  在依法治国的语境下,把不动产登记条例臆想成——任何人只要坐在家里轻点鼠标,某个官员拥有多少房产立马现形,并据此即可判断该官员是否有贪腐嫌疑——显然不切实际。但有一点需要厘清,不动产登记与官员财产公示是两码事,若后者能够真正得到落实,何苦让不动产登记条例承担额外的责任呢?

    2014房地产“新政”解读

  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房地产市场自身调整的双重影响,2014年,楼市走得很艰难。不过还好,从3月起,尤其是下半年以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或多或少地提振了楼市。对于许多因新政得圆买房梦的购房者以及因新政而摆脱困境的开发商来说,这些新政很“出色”。 【详细】

  不动产登记

  热词来源:今年5月,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归一,此后各项工作进展迅速。6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正式启动;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各个省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在密集展开。近日更有消息称,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发布已进入倒计时,很可能于年内出台,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政解读: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进,等于给不动产上了户口,有利于对不动产目前的存量和潜在供应有清晰把握。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直接瞄准房地产市场调控,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房屋登记。新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是在信息系统方面的整合,不涉及房地产市场整体供求,即使登记会引起少数抛房现象,也不会撼动当前市场基本面。

  双向调控

  热词来源:3月4日,两会召开,面对记者有关房价问题的提问,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透露了房地产市场“双向调控”的政策信号。一时间,“双向调控”成为一个“四字谜”,引发业界热烈讨论。

  新政解读:对于“双向调控”的具体思路,各方人士给出了多种解读,但大致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一,2014年楼市调控政策将呈现出“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将继续被抑制,非热点城市的调控则会相对放松;其二,继续强调保障房工作,强化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其三,在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仍会并存,但前者将会日益弱化,后两种手段会逐渐突出。

  综观2014年的楼市调控政策,“双向调控”确实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在这个基本思路的指导下,2014年的中国楼市逐渐进入“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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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条例料或年内出台 为以房反腐铺路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