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居民电费“附加费”质疑:将清理规范
“附加费”法定化程度低,有些屡次清理仍擅自征收 “资源价格中的‘附加费’多数源自计划经济时代,标准也是政府部门定的,是非市场化的收费,在改革中有必要清理与规范。”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说。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目前多数居民缴纳水电费用时采取邮局、银行等代扣代缴,代缴机构开具的缴费单多数不显示具体的附加收费。海南、北京等地国家电网“95598”热线均表示,居民只有在提供户号或缴费卡号后,才告知“附加费”项目。即使可以说明“附加费”有哪些,但具体收取标准是多少“也不太清楚”。 除了“说不清”,“附加费”还存在其他诸多问题: ——电价中“城市公有事业附加”收取半个世纪,却缘起于一纸通知、“几项规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认为,一些“附加费”形成的政府性基金收费被拿来补贴公用事业单位,但最大的问题部门规章多,而缺少收费的法律规定,“附加费”的法定化程度低。 以一度居民生活电价中1分至2分钱不等的“城市公有事业附加”为例,其缘起于1963年发布的《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距今超过50年,且最初只限于经国务院批准设市的城市,县镇一律不准征收。 ——水价中的“污水处理费”涨幅远超水价本身,征收依据存在重叠,还成为调价捷径。记者从上海、海南等地污水处理企业了解,污水处理费是各地水价的主要附加费用之一,目前正被纳入环保税改革。有专家指出,亟待加快费改税,避免附加费成为调价“捷径”。 比如据北京市发改委通知,2015年起,非居民用户水价由每立方米7.15元调整为8.15元,幅度为13%,其中污水处理费由每立方米2元调整为3元,涨幅超过三成。 ——此外,煤价中的多项附加费屡次被清理,一些地方却屡次擅收,“小金库”十分顽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煤炭价格也是擅收“附加费”的“重灾区”。据统计,涉及煤炭的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度有几十种,包括矿业权价款、水土保持费、土地使用费、环境治理保证金、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乃至“占道费”。 清理“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等垄断背后的“小金库” “必须看到,一些对居民收费的法定程度低,地方的情况更加严重。”刘尚希指出,根据我国的立法法要求,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只能制定法律。 事实上,备受居民诟病的“电老虎”、“水老虎”、“煤老虎”背后,一些收费形成的“小金库”往往是社会监督、预算公开的盲区。“尤其是一些地方部门、垄断行业的收费,清理阻力会很大。还有依据合理、细则方式不完善的费用一旦清理掉,会出现暂时的公共投入空白。”林伯强认为,清理整顿还需与价格改革联动,加快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 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海南现代管理研究院院长王毅武认为,最关键的是彻底执行,破除垄断部门利益,防止一边清理,一边新增名目收费的“怪圈”再次出现,继续挤压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空间。 记者了解到,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经济多年保持增长,一些“附加费”收取标准已远超成本。东部某地级市一位财政部门负责人介绍,当地电价中收取的城市公有“附加费”最终成为城建部门管理的“非税收入”,2010年收入3923万元,供路灯等公用事业的成本支出仅1700余万元,从当年起就远远“收大于支”。 林伯强认为,一些行政事业收费及政府基金建立时一般都有名目,但是也有时限,当时收取是合理的。但在此次改革清理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过时、超标。此后若要收取行政附加费,必须进行听证,改掉往日很多收费都不听证的“坏习惯”。 “行政性事业收费过多的问题已得到国务院及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在预算和财税体制改革中予以考虑,收费法定也要真正提上议事日程。”刘尚希认为,“附加费”背后还事关整合部门利益。目前煤电油的收费定价权在各地发改委,落实改革方案必须有部际联动,加强对所在地收费的监督。“方向是收费的合理化、法定化、透明化,要减少收费过程中的腐败空间。” |
关键词:附加费,清理规范,小金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