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姓名权”法律解释:孩子可以不随父母姓?
子女能不随父母姓吗?——有正当理由可选其他姓氏 孩子能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吗? 草案规定,考虑到社会实际情况,公民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选取其他姓氏。包括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公民可以根据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选取姓氏。 实际生活中,常有父母给孩子选择父姓、母姓之外的其他姓氏。一位户籍民警告诉记者,自己遇到过有的父母因自己的父辈参加革命改姓改名,但想让自己的孩子回复祖姓;还有的人因受他人恩惠,希望将孩子随恩人的姓;有的为给外婆家延续香火,把孩子改成随外婆姓等情形。 “年轻人对取姓的态度更为开放,他们认为取一个好听的姓名,是追求美的体现。”中山大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童建军对学生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66%的学生赞同公民可以不随父姓或者母姓;超过10%的学生愿意不随父姓或母姓。 自选姓氏“口子”开多大?——学者建议列出“负面清单” 自由选取姓氏的口子可开多大?如何避免自由选择姓氏带来的社会管理困扰? 一些专家认为,子女随父母姓有利于身份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公民选择外姓不能完全禁止,但口子开得要适当。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民主党湖南省委专职副主委蒋秋桃认为,完全放开姓氏选择,既有可能违反公序良俗,也可能对社会管理造成较大冲击。如有的公民利用改姓逃避刑事处罚或者债务,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或者法院判决的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等。 有学者建议,应对“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作出更加严格而明确的限定,增加公民选取姓氏的禁止性规定,便于公安机关在姓名登记工作中准确把握。 蒋秋桃也认为,对姓氏选取问题进行立法规范,既要明确公民在什么情况可以选取第三姓,也要列出“负面清单”,明确哪些情况下不可以选取第三姓,避免给违法犯罪人员等留下法律空子。 奇葩姓名OK吗?——应尊重社会公德 姓李的改姓“木子”;姓“麻”的改姓“广林”;有人为儿子取名“欧阳成功奋发图强”,有人给儿子取名“赵C”……这些标新立异的姓和名可以吗? 此次的解释草案明确,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公民行使姓名权,还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名字的选取也需要规范。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忆南说:“名是人与人相区分的符号,也给人们之间的交往提供了便利条件。太怪异的名字往往难以实现姓名的真正意义和功能,给自己和他人也会带来不便。”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则提出,“姓”和“名”的功能不完全相同,“姓”的选取应当严格限制,“名”的选取则应赋予当事人较大的自由。 |
关键词:姓名权,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