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试点地下水超采治理 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
关键词:湖泊湿地保护 白洋淀要划定生态红线 《意见》提出要编制白洋淀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2014年完成规划编制,对该湿地的边界、面积和资源等情况进行确认。到2017年,确保入淀的水源达标;淀区村庄边界不能再外延侵占湖面;划定生态红线28700公顷;确定淀外县城及镇、村开发边界;淀内四面环水村居民外迁。衡水湖要加快实施湖区治理、除涝河道治理、周边河道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截污、中干渠引水线路等五项重点项目。到2017年,实现生态补水1.5亿立方米以上,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天然湖滨带/湖堤比例达到80%,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和临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水生态建设补偿机制 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地表水源地和地下水源地保护工程,在上游地区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将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与京津合作,加强京津水源地上游地区水源地保护工作,完善水生态建设补偿机制,保障水质安全。到2017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乡(镇)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护。 关键词:山体修复 今年取缔10处非法开采矿山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山体修复,2014至2015年,重点对铁路、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以内,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邢台、邯郸市建成区周边3公里以内,山区县城建成区周边2公里以内及各地确定的其他环境敏感地带的664处露天矿山,集中开展治理攻坚行动。 2014年,对10处非法开采矿山立即取缔,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对距离铁路、高速公路和城市建成区300米以内影响公共安全的46处有证矿山和廊坊三河市东部矿区32家涉矿企业彻底关闭,完成环境恢复治理;对300米以外环保不达标的251处有证矿山停产整治。2015年底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325处矿山,完成环境恢复治理。 省内不再审批超贫磁铁矿探矿权 对尾矿库的综合治理中要求,省内不再审批超贫磁铁矿探矿权,对现有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严格执行以排定产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尾砂胶结充填采空区和尾砂综合利用新技术应用,最大限度减少尾砂总量;尾矿库运行终结之后,要及时闭库,进行绿化或土地复垦。尾矿库的回采,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私挖滥采和无序回采。到2017年,实现600座尾矿库恢复生态、100座地下矿山充填采矿,尾矿库库区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至2017年完成522个矿山复绿 2014至2017年,重点对太行山和燕山重要水源地范围内的25度以上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完成退耕还林100万亩。 在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等市55个县(市),以官厅水库上游为重点,实施坡改梯、营造水土保持林、发展经果林、封禁治理、新建谷坊坝等项目。到201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00平方公里。同时对我省位于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内的890个矿山实施复绿。到2017年,完成522个矿山复绿。 |
关键词:地下水,超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