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
(二)无诚不行 信,是一种行为验证,然而“诚信”这个词,“诚”在“信”前,“诚”比“信”更为重要,诚,是内心自觉。诚信,必须心意真诚,才好信守约定。 所以孔子论诚信,为我们所熟知的那句“言必信,行必果”之后加了一句令人惊愕的话:“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出言就必须要信守、做事就必须要坚决,这并非君子所为,而是没有判断能力、不问是非黑白、浅薄固执己见的小人行径!这句话真是石破天惊!言行一致并不一定代表诚信品格?——在孔子这句话里,就涉及到了“诚”的重要性:假如被迫做出的承诺不是本心所愿,假如一时糊涂的约定不是正义所为,那么还要去义无反顾地践行它吗?假如对坏人做出了违心承诺、假如做坏事顺从了错误约定,这些权宜之计、这番歪理邪说反倒要如约信守吗?当然不是!只有正义才值得信守,只有诚恳才甘愿信诺——内心的愿意,才是守约的根本! 对孔子这句惊人论断,从小受诚信教育长大成人的孟子就深以为然,孔子说了小人的言行,孟子便明确说君子的言行。《孟子》中说:“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内心通达的君子,所言不一定拘泥信守、所行不一定执迷结果,为人行事的准则,是必须要合乎正义。“惟义所在”,唯有正义存在,才能心正意诚。 所以宋人晁说之就说,“不信不立,不诚不行”,人无信不可立,心不诚更不能行。不讲首要的诚心实意,仅凭“信”的结果来衡量人品未免会有失偏颇。没有心之诚在前,信之行就成了刻板的教条、拘泥的桎梏、僵化的思维、固执的行径、不情不愿的强迫、形式主义的空洞。而民国时期,修炼到“华枝春满,天心月圆”之圆融大境界的弘一法师,便说道:“内不欺已,外不欺人。”不欺人,便是“信”,不欺已,便是“诚”,如此内外合一、表里如一,才是“诚信”的本质。 诚,这正是中国文化以浓墨重笔论述的重要内容。《大学》里论到,“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意诚而后心正”,孟子所言的正义、正心,都是从“意诚”开始。能秉真诚之性、能怀赤诚之心、能发坦诚之言,才能拥有正直的心、才能遵循正义的理、才能奉行正义的事。 而《中庸》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心诚才能明了真理,明了真理才算真正心诚。所以,在不明理时作出的错误承诺,本就是心不正、意不诚的,怎能再信其行、顺其非,让错误更加荒谬地履行? “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贯穿了万事万物的始终,不诚就没有万物,因而君子以诚为贵。这也正是“中庸”这一智慧思想的重要出发点,中庸之道的做法就是:本于诚、用于中、致于和。 “诚”是君子最看重的本心,先做到“诚”,而后才能达到《孔子家语》里描述的理想状态:“言必诚信,行必忠正。”诚信这个词因而涵盖着内外两方面的意义:诚于中,信于外。 中庸之道要“本于诚”,诚信之道要“诚于中”,由此可见,诚之为贵,就在于它关乎着内心的本源,是为人为事的出发源点,若本末倒置,只要求表面行为的达标而忽略了对内心意愿的安顿,便是缘木求鱼,背离了“诚信”的本质意义。 |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