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面推进公车改革 坚决整治“车轮上的腐败”
据统计,中央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71.5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53亿元,占总数的近六成。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公车改革后首先减少的是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其次,将减除今后陆续达到更新年限的公车更新成本。此外,还能减少因油价上涨、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提出了补贴标准的上限,即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此前,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发放较高的车补,如杭州市每月最高达到3100元,广州市天河区最高为2800元,均高于指导意见规定的上限。按照新规定,这些地方的车补将会减少。 公车拍卖的公平公开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重要一环。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车拍卖除了要有细化的流程、精密的安排,最重要的是公开拍卖结果及拍卖所得的流向,让公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 文件要求,要妥善安排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应努力促其继续就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 |
关键词:公车改革,腐败,公车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