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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求证:交通肇事处理 莫信网帖误传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2014-06-16 09: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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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可“包办”事故处理?

  网帖中说:事故后,“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营养费、误工费等受害方拿出的所有发票和证明,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帮你打官司,最后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太保产险理赔部专家对此予以反驳。“对于车主是否须陪受害人到医院处理有关问题,目前并无强制规定。但肇事方应关注受害人的治疗情况,如伤情诊断报告、实际用药情况等,掌握伤者的治疗是否与交通事故相关联。如果肇事方垫付了治疗费用,就应注意保存好用药明细、医疗费发票,便于日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总之,到医院探望,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对自身负责。”

  至于保险公司会帮参保的肇事者打官司的说法,詹昊律师断然否定。“从保险单约定而言,保险公司没有义务帮助或协助车主应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即肇事车主需自行支付的费用,是早晚要掏的,并非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即使在肇事者、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情况下,保险公司一方出庭答辩,也并不会代替肇事者抗辩。”李广群表示。

  除此之外,“营养费、误工费等受害方拿出的所有发票和证明,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也被很多专家否认。

  李广群表示,“一般来说,有人员受伤的事故中,是否赔偿营养费用,要看医嘱;医嘱有注明的,按照当地的政府公布的相关标准计算即可,不需要发票。误工费用,需要出具相应的收入证明再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平均收入的三倍;如果出具不了的,以当地平均标准计算。”

  对于受害方拿出的所有发票和证明,拿到保险公司都能报的说法,江苏苏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丁久阳表示也是不正确的。“一看保险合同约定,二看事故责任比例,保险公司会进行审核,只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法律规定进行,不会支付所有维修、赔偿费用。”

  中国人保财险江苏分公司理赔事业部副总经理卢勇其说,交通事故保险一般分为“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后者包括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车上责任险及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等。其中,“交强险”负责赔偿对方、第三方损失;“三责险”负责赔偿第三方损失;车上责任险负责保险车辆所载货物的直接损失或人员的伤亡;“车损险”保障己方损失。

  据了解,“交强险”“三责险”的理赔均要秉承按责赔偿原则,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不可能全赔全报。

  本期栏目统筹:陈亚楠

  编后:网帖《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有车的朋友一定要存!》是假扮“技术帖”的网络谣言典型:以内幕人士自居,冒充内行,实则没有明确出处;提供看似贴心的建议,充满感情,事实上逻辑混乱,很多细节不符合实际。尽管如此,这一网帖仍然被网民大量转发,甚至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又多次“旧事重提”,引得不少网友留存备用。这让人不得不思考,谣言迎合了哪些情绪。

  有的车主企图推卸本该承担的责任,有的想走捷径快速了结事故,有人不问真假、逢帖就转,看似给朋友传播了知识,实际上是在传递谬误。网友的这些主观因素,都是网帖广传谬误的重要原因。怎样拒做“谣言导体”?要从我做起,动动手,查权威媒体或部门的信息;动动嘴,向专业人士请教,不轻信没有出处的建议,这样才能斩断谣言传播的链条,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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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交通肇事,网帖误传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