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小产权房处理新政:质量合格政府将没收
河北在建在售小产权房分类处理原则 (原标题:小产权房生死线划定) 日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联合发文,确定了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的分类处理原则:在停建、停售基础上,能拆除的拆除,能退还的退还。坚决做到在建的停建,在售的停售,未开工建设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在建小产权房分类处理 从最新发布的河北小产权房实行分类处理政策来看,强拆已经不是处置小产权房的首选手段。只要规划可以调整、建筑质量合格的小产权房将能不拆就不拆,转而政府没收。 只有那些建筑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或规划不能调整的在建在售项目才会被依法拆除。 这已经不是河北省首次出台小产权房处理政策。 2014年1月12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曾印发了《全省“小产权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通知称,各地按照方案进行了清查整改,但从各地上报的情况看,清查整改工作进展不平衡,也没有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清查整改的效果不太理想。因政策不明确,还有漏报和错报的情况,因此又进一步推出了分类处理政策。 小产权房转正不易 通知强调,在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还应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对于违法建设、销售的小产权房必须依法处理到位后才能完善用地审批手续。对清查整改后用于保障村民住宅建设的用地,则禁止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单位和个人购买。 因为小产权房存量较大,石家庄人对于小产权房的处理政策可谓异常关注。不过,最新政策仍然只针对在建在售项目,不涉及存量小产权房。但从对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的严厉处罚上来看,小产权房转正可谓不易。 亚太城市发展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认为,河北新出台的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当地民众因小产权房查处所受到的影响,并且符合此前中央提出可利用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设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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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产权房,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