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几个流行的民主化理论命题的证伪
民主政治与社会同质性条件的重要性 我一直认为,民主在价值上是公共之善,值得也必须追求;但是,民主更是一个现实中的工具性问题即是一个政体问题,既然是政体问题,它和君主制、贵族制一样,必然存在内在的利益冲突性。原因很简单,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政治,而多数人之间的利益很难一致化,而且多数人之间甚至可能存在对立性的种族或根本性物质利益的对立。因此,民主本身具有内在的张力和冲突性,这是我们必须务实地看到而不能选择性失明的,否则,正如很多历史上和现实中正在发生的故事一样,民主到来之后并不都是福祉,反而成为祸害。基于民主固有的张力和冲突性,实现民主的条件、尤其是同质性条件就不可或缺,尤其是对一个大国、一个发展中国家、一个多种族国家而言。同质性条件至少包括三点。 国家认同前提:这是连自由民主理论家达尔和林茨都反复强调的,民主只能在大家都接受的特定疆域内玩,各家各派都首先承认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否则民主就变成了分裂国家的工具。 基本的政治共识前提:现代国家必然是文化或观念多元化的政治生态,但应该是多元一体,即存在最基本的、大家都能接受和认同的政治价值,否则,分裂型价值之争就会通过党争而强化,进而演变为分裂型社会,难以达成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自由民主理论家萨托利如是说,除非存在政治共识,否则多党制是很危险的。 社会结构的大致平等性与同质性:亚里士多德一开始就指出了社会结构与政体的关系,即中产阶级主导型社会最为稳定,西方的民主化也基本是橄榄型社会形成以后的事。而在极化对立的社会,即贫富悬殊、教派对立的二元化社会结构之中,选举只不过是强化了社会结构的对立和冲突。在发展中国家,穷人必然居多数,有产阶级为少数,结果是有产阶级反对民主;而在教派对立的大中东,选举最终不过是强化多数派的主导权,因而选举非但不能抚平教派斗争的伤痕,甚至加剧教派分裂。 我们要反思的不仅仅是上述命题的正误,还有民主形式本身。和经济需要竞争一样,政治也需要竞争。但是,采取什么形式竞争?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竞争性选举对于西方民主的价值——尽管竞争性选举的背后其实是“党争民主”因而使得问题重重,但是这种对西方管用的工具对其他国家又是什么结局呢?对于缺少同质性条件的后发国家而言,人们向往民主,需要民主,因此学习民主效仿民主而搞“党争民主”,而党争必然以其特定的社会基础即种族、宗教、阶级为平台,结果,党争民主很有可能导致分裂型社会。鉴于此,我们提出建设全面的、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制度,实在是明智的、必要的举措。但是,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作为走向“公共之善”的最佳路径,协商民主制度是一种比选举民主要求更高、实行起来更难的一种理想型制度。 |
关键词:民主化,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