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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自费反腐老人回忆扳倒贪官过程 将继续举报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5-02 1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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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阳乡有关负责人:政府补偿说法不准确在领到3000元之后的第十天,汤尊因为当地媒体的报道而成为焦点人物。但是灵璧县政府和向阳乡政府认为,报道有部分失实。

  给汤尊的钱未走乡财政

  4月30日上午,向阳乡政府的宣传委员丁强表示,政府补偿4.3万元这种说法不准确,“是失实的”。丁强说,根据听证会情况,认定汤尊等人的清账是汤圩村村民委员会组织,属于村民自治事项,这笔钱是由汤圩村村委会付给汤尊的,“并不是走乡里的财政,因此也不存在政府补偿的说法”。

  丁强介绍,目前实行“村账乡管”,虽然汤尊每次来乡里领钱,“但都是村里的钱,只不过手续要从我们这里办”。

  四方商定村里给付3万元

  丁强还出示了一份信访听证结论书,里面提到有关汤尊提到的几项费用:借款利息、打字复印、车旅费应该由村委会据实给付,生活费用建议村委会给付,而22771元的误工费则“应该召开村民会议决定是否给付以及给付标准”。而这份结论书,汤尊也有一份,内容一致。

  丁强说,听证会后,灵璧县信访局、向阳乡政府、汤圩村村委会以及汤尊四方进行了沟通,最后决定“村里给付总共3万元”。

  在4月18日,汤尊来乡里领3000元时,丁强还跟他进行了约谈。丁强提供的一份当天的约谈笔记复印件中写着:

  丁:当时结论通知书出来后,我们双方本着互信的原则,议定总支付给你叁万元,现陆续付给你貳万柒千元,准备今天下午全部给清,你看行吗?

  汤:行。

  丁:那2003年汤圩村清账款一事全部结清,这个问题就到此为止,你没有异议吧?

  汤:没有,我同意。以前说是叁万,现在给我清了,我很满意。

  在这份复印件下面,还有汤尊的签名、手印以及手写的“以上笔录我看过和我说的一样的”字样。

  另外一万多有不同说法

  4月30日中午,汤尊表示,这份复印件的内容属实。面对“那为什么之前对媒体说,3万结清,还有1万多同意缓付”的疑问,汤尊表示,“3万元的确是之前谈好的。那1万元,县信访局的局长张立新说会帮我找省里去要的”。

  灵璧县信访局局长张立新则否认说过这番话:“我没有说过,他那3万元都是村里给付的,从来都不是政府财政支出。”张立新称,他知道汤尊的爱人生病住院,只是表示“如果他在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困难,县里和乡里都会想办法帮助他的”。记者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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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腐,安徽,自费,老人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