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民族复兴精神之“钙”,是全面深化改革力量之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落实好总书记的具体要求,就必须在广泛认知、高度认同、自觉践行中,凝魂聚气、凝心聚力,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精神支柱撑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要在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知中凝魂聚气。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明白其内容,就无法认知、认可,更谈不上自觉践行。所以说,必须首先全面弄清、深刻弄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概念,在教育引领、宣传引导、环境引路的过程中,使每个人都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即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平、法治;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教育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不短,构建之路会更长,这就需要从娃娃抓起、从家庭抓起、从全社会抓起,让核心价值观成为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必学课、必修课,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等,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专题教育、系列教育当中,真正使三个“倡导”入耳、入脑、入心,耳熟能详。
宣传引导。有效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主流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广覆盖,大力宣传真善美和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让核心价值观始终占领共同的精神高地。
环境引路。在车站、码头、商场、地铁、飞机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公益广告。例如,儒家文化对忠、孝、仁、义、礼、智、信内涵的解读,对核心价值观基本概念的解析等,打造培育核心价值观的硬环境。
要在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认同中凝魂聚气。只有点亮思想明灯,才能凝聚社会共识。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把握好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追求现阶段全国人民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从而坚守共同的精神家园。
凝聚国家价值目标共识。“没有国家哪有小家”“大河没水小河干”,这些朴素的道理都告诉我们: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真的好;国家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幸福安康。正因此,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从国家层面标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刻度,也是对核心价值观兴国之魂的高度认同,更是凝聚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的不竭动力和源泉。
凝聚社会价值取向共识。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根本特性是人的社会性。社会只有公平正义,才能实现人与人和谐相处,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正因此,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在实践进程中相互作用、相得益彰,外化为社会全面治理和全面进步,依靠全体人民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全的共同家园。
凝聚公民个人价值准则共识。千百年来,无数仁人志士、英雄儿女为了国家和民族的解放,抛头颅、洒热血,义无反顾。正因此,我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更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作为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在实践过程中相互影响、不可分割,它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须臾都不能离开。每个人必须把个人的价值追求与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一致起来、同频共振。
要在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中凝魂聚气。“干一寸胜过说一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在落实,根本在实践。因此,要融入事业、融入生活、融入法规,水滴石穿、久久为功。
融入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只有将24字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强有力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去,中国现代化的精神基础才能得到夯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战略意义的思想工程。每个人都绝不能自私地等着“天上掉馅饼”,而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用肩膀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的责任重担,坚定信念、敢于担当、务实重干。
融入生活。要让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就必须融入社会生活,把所提倡的核心价值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让正义始终战胜邪恶。对待所有不文明现象,就像清除垃圾一样毫不留情。坚持从点点滴滴问题抓起,从平平淡淡小事做起,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每个人择善而从、从善如流,养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自觉。
融入法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应注重运用规则、法律来约束和规范,以保障培育和践行的自觉性、规范性和长效性。比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在实践中把具体的软要求变成一个个硬约束,对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能得到谴责。特别是对违背法律法规的,能及时给予处置,让其付出代价甚至更惨重的代价,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