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任仲平:标注现代化的新高度
(五)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认识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 一方面,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从本质上说,现代化的进程也是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制度是决定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关键性因素,只有不断推进制度的变革,推进治理体系的完善,才能打破旧的社会局面,给社会生活以新方向,给现代化进程以新突破。 另一方面,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综观世界,各国各有其治理体系,而治理能力却有或大或小的差距,甚至同一个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不同历史时期的治理能力也有很大差距。有严密的制度,还要有严格的执行;有严肃的纪律,还要有严格的遵守;有严谨的设计,还要有严格的落实。不能落细、落小、落实,制度只会束之高阁、形同虚设,其作用终将荡然无存。 与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比,我们的治理体系建设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制度远未成熟和定型。而在提高治理能力方面,我们的制度执行力、治理能力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下更大的力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尽快把各级干部、各方面管理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工作本领都提高起来,我们才能补齐治理短板,让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运转。 (六)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弄清楚坚持制度自信与全面深化改革是国家现代化的根本命题,两者相互激荡,构成了实现总目标的方向和方式。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往什么方向走?这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回答好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有机整体,“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后一句,规定了具体方式。对总目标的理解,不能顾此失彼、断章取义,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毋庸讳言,中国是在落后的境遇中走上现代化道路的。这样一种追赶者的身份,尤其容易让人低估蕴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优势、韧性、活力和潜能,认为制度现代化,就是向欧美发达国家的制度模式看齐。 然而人类历史上,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一个国家可以通过依赖外部力量、跟在他人后面亦步亦趋实现强大和振兴。正因为没有拄着别人的拐棍,坚持独立自主选择自己的道路,我们才能始终站稳脚跟,走出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发展道路,形成了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成功制度体系,我们倡导的政治价值观念、社会发展模式、对外政策理念赢得越来越多的理解支持。不管怎么改、改什么,都不能改变走这条道路的方向,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制度自信。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是成功的制度体系,为什么还要改革? 纵观人类历史,制度的演进和形成从来都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英国从1640年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到1688年“光荣革命”形成君主立宪制,用了几十年时间;美国从1775年开始独立战争到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新体制的稳定用了将近90年时间;法国从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到1870年第二帝国消亡、第三共和国成立,用了80多年;日本也是从1868年开始明治维新,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形成了现在的体制。 社会主义这一全新社会的治理,更是“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过程,需要用一代又一代人的奋斗来完善。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与制度自信之间的辩证关系。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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