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
涉法涉诉信访终结 1涉法涉诉信访反映 向政法机关而不是向党政信访部门反映问题。 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 提醒:属于哪一级管的,到哪一级申诉;属于哪一个部门办的,到哪一个部门申诉。 2审查、甄别 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进入复议、复核、再审程序处理。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信访事项,或是正在法律程序办理中,当事人直接上访的,政法机关依法不予受理。 提醒:反复缠访甚至违法闹访的,将受到依法处理。 3依法按程序办理 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4依法终结 已经穷尽法律程序的,依法做出的判决、裁定为终结决定。对于反复缠访缠诉的,经过案件审查、评查,由中央或省级政法机关审核,认定其反映问题已得公正处理的,除有法律规定情形外,依法不再启动复查程序。有关部门重点做好对信访人解释、疏导工作。 涉法涉诉信访三情形 第一种是确实出现法官枉法裁判需要再审改判的案件,占比少 第二种是有审判瑕疵的案件,占比较多 第三种是当事人无理缠访的案件,占比少 涉法涉诉信访占比下降 去年,中央政法委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方面分批部署各省市试点,并于去年10月全面推开。经过1年时间的改革试点,涉法涉诉信访占到整个信访的比例下降明显。 要求一 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要求二 提高基层化解能力。坚持分级分类处理,加大分流疏导力度,劝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减少越级上访。 要求三 防止案件积压。政法机关要规范案件流程,加快案件流转,确保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序高效进行。 要求四 严肃处理违法上访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对采取极端方式闹访、借上访之名煽动闹事的,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公安机关不得限制正常信访活动。同时对少数人在信访活动中以信访活动为名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区分情形,依法予以处置。处罚只是一种手段,不是最终目的,从根本上还是为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周新据新华社(记者邢世伟实习生范小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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