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抓小偷:“有奖捉贼”是否值得提倡
深思:好事应当做好 尽管存在争议,但广大网友对全民抓小偷、有奖抓小偷的初衷,还是充满了理解,认为此举包含着倡导群防群治、共同防范和打击盗窃犯罪行为的善意。正义网网友一苇提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据此,公民抓贼并无法律障碍,不仅有法律的授权,还可算作见义勇为行为。与此同时,目前很多地方都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如果将其作为奖金来源,也无可厚非。 还是那句常说的话,好事应当做好。从对此事的诸多评论看,人们更关注如何让“全民抓贼”真正发挥威力。对此,网友们也纷纷支招。有网友提出,鼓励“全民抓贼”的同时,务必做好警示工作,要把其中潜藏的人身和法律风险明明白白地告诉公众,比如,人身安全是第一位的,抓贼要量力而行;见义勇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否则可能担上刑事责任,等等。 东北新闻网网友于文军也指出,应当进一步明确抓小偷属于见义勇为,有关方面还要考虑因抓小偷而“流血”人员的保障与救济工作,解除这些人员的后顾之忧,绝不能让其“流血又流泪”。同时,还应看到,现在是法治社会,抓小偷也要依法办事,不能因对方是小偷而乱来蛮干。因此,警方和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民众如何抓小偷,如何在抓小偷的同时保护自己,如何按法律要求拿捏好抓小偷的“度”。这些都应是警方和有关部门需要考虑的大问题。 京报网网友许朝军则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发出“有奖抓小偷”号召,动员“全民抓小偷”,固然不乏可取之处,但更重要的还在于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加大打击力度。这就要求公安部门加强巡逻巡查、建立健全科学的打击犯罪行为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比如可以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针对盗窃多发地区和部位,采取昼夜巡逻和重点布控的方式。如此既更好地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有效地震慑了盗窃犯罪行为,使盗窃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该网友还指出,最理想的举措,是强化全社会的防盗意识,提高防盗能力,培养理性的参与打击盗窃犯罪行为。一方面是加强打击治理盗窃犯罪的法律宣传,形成依法从严打击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则是普及科学防盗常识和理性制止犯罪行为常识。引导人们在加强防范、科学预防的基础上,知道发现盗窃行为时该如何科学理性地应对。 周丹平 冯松龄/编辑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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