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抓小偷:“有奖捉贼”是否值得提倡
反对:转嫁公共责任 大河网网友江德斌指出,从“全民抓贼”的实际效果来看,确实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诸如犯罪率有所下降,社区治安状况有所改善。但到底二者之间有多大联系,却难以量化,不好评估。因此,将功劳都记在“全民抓贼”的身上,似乎也不太合理。 光明网网友汪昌莲也提出,抓贼是民警的工作职责和必尽的义务,现在却通过奖励,“错位”地转嫁给了民众,这会不会催生民警的懒政情绪呢?在奖金的刺激之下,一些人会不会以不当的方式去找小偷、抓小偷呢?更重要的是,抓小偷也是个带有一定风险的“技术活”,一般人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很难确保自身的安全。万一因抓小偷造成见义勇为者或被抓者不必要的伤亡,该由谁来负责呢?该如何负责呢?因此,这一做法虽然是在倡导见义勇为行为,但很容易将普通市民推向风险地带。 新浪网网友王俊霞则表示,有奖捉贼,奖金从何处来?如果是民警为了节省警力,自掏腰包集资向社会“购买服务”,也许人们还可以理解,但如果这些奖金是全体纳税人的钱,派出所岂能如此慷慨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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