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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发红包” 软件公司图个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2014-01-29 09: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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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投资公司烧不起这钱

  不久前,“嘀嘀打车”和微信支付都表示,还会再追加两亿元预算,“请全国人民打车”。记者根据已公布的“7天全国累计补贴2000万元”数据估算,两亿元也就够补贴“全国人民”10周左右。

  很多人开始揣测,两亿元花完之后,“嘀嘀”将以何种方式逐步实现营利。“嘀嘀打车”的相关负责人拒绝就此话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一二,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而10周左右时间,恐怕已不容投资者们考虑过多,如果用这些时间能抢占到充足的市场份额,下一步行动计划应该已在制定当中。

  实际上,用来补贴“全国人民”打车的两亿元恐怕只是“嘀嘀打车”C轮融资后获得资金的一部分而已。“嘀嘀”此前已经获得两次融资,金沙江创投首轮300万美元,腾讯跟着投了1500万美元;今年1月初又获得C轮融资,其中中信产业基金领投6000万美元,腾讯跟投3000万美元,其他部分机构也参与了投资,总计高达1亿美元。

  越是“烧钱”烧得厉害,似乎越是有人愿意做“冤大头”。而“冤大头”们都来头不小,中信系是国资背景,腾讯又是当下最热门的IT企业,投资“快的”的阿里巴巴如今在电商界也是势如破竹。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资界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投资界没有人是“冤大头”,“第一轮融资时估价1亿美元,3000万美元美元能买30%股权,到第二轮融资时估价到了3亿美元,这30%转手出去就是9000万美元,赚了6000万美元。我管他这3000万美元是补贴全国人民打车还是干别的什么,这笔投资总之是赚了。”

  这名消息人士称,像“嘀嘀”、“快的”这种砸钱抢市场的买卖,只有几支规模庞大、背景深厚的“老虎基金”才敢碰,一般的投资公司“烧不起这钱”。

  他分析,“嘀嘀”会在吸引足够多的固定客户后,很快会由“补贴”转为“不补贴”,再逐步转为“收费”。“收费对象”可能是消费者、司机或出租车公司,“它们未来有可能成为全国最大的出租汽车公司。”

  此外,在一定数量的消费者形成手机打车习惯后,“嘀嘀”还有可能自己购进大量汽车、自办出租车公司,还可以向出租车送客所达的各个旅游景点、酒店、餐馆收费,它甚至可以与某个城市的某一两家出租汽车公司合作,以“优先推荐”的方式参与公司分红。

  打车软件是否需要官方规范

  早在去年年底,“官办”软件的“夭折”就受到了媒体关注。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首批冠名96106的4款“官方”打车软件正式上线刚4个多月,就基本“夭折”。

  其中以“冠名”96106的嘀嘀打车软件为“最佳典型”。媒体报道称,通过“冠名”96106的嘀嘀软件叫车数次,基本无人应答,而转用普通版的“嘀嘀打车”,却能很快打上车。

  这一现象的关键点在于,“官方”软件不允许加价,而使用普通版“嘀嘀打车”软件,的士司机能够获得加价叫车的额外收益,但“官方”手机打车软件却规定使用的司机只能(也是必须)按法规收取乘客定额的电召费,也就是即时召车5元,提前4小时召车6元。

  张女士曾使用“嘀嘀打车”在高峰时间段加价5元打车,她认为,加价打车“很公平”,“完全按照供需平衡来,离得远的司机自然会算一算,5块钱开过来划不划算;乘客也会算一算,加多少钱值当。”

  与以张女士为代表的消费者观点不同,在广东深圳,打车软件因“竞价规则”而被当地监管部门叫停,但上海、杭州两地的出租车行业监管部门均表示暂不叫停打车软件。

  1月26日,记者就此致电北京、上海、杭州三地交管局出租车管理处,除杭州外,北京、上海的这些管理部门均无人接听。

  杭州市交管局出租车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就此明确表态,他说,出租车作为政府定价的“产品”,应该提供普遍的、均等化服务,“现有打车软件中的‘加价规则’应该说是不合适的”。

  这名负责人说,尽管“不合适”,但出租车管理处尚未找到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只有加价后觉得划不来的消费者来投诉,我们才能以个案形式处理。”他说,软件公司归工商部门管,价格归物价部门管,交管部门出租车管理处只负责管司机的行为,“司机行为就很难界定了,没法查他是不是加价,即使他加价有客人投诉,客人也要拿出证据才行”。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教授刘俊海指出,有效监管和规范市场与打车软件正在进行的市场行为本身并不矛盾,“规范不等于禁止。规范有很多形态,比方说要信息披露、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第二,对这个软件的使用价格,发布个指导价格,它本身也是保护;取缔则是万不得已的、最后的办法。”

  刘俊海把自己的观点归结为“两点论”,一方面要保护乘客的公平交易权,不让乘客吃亏;另一方面,要让出租车服务市场插上高科技的翅膀。

  他说,高科技第一能方便司机,避免空车扫马路;第二,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第三,方便消费者,精准定位,“多花20元,总比大冬天打不着车要强”;第四,对软件公司也有好处。

  刘俊海说,消费者支付这笔“加价款”没有正当依据,因此,在这项公共政策的判断上,应该最大程度地尊重民意。“如果说要对这件事作一个科学判断的话,应该开一个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出租公司代表,在价格主管单位的组织下论证一下,要不要对这种叫车服务本身加收一定费用?”

  如果听证下来,认为征收“加价费”合理,刘俊海建议再在听证会上大致论证一下收费标准,“20元是高了,那10元行不行?”他说,改革阶段蕴含着很多利益冲突,“如果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话,还应该说明白一些,是扰乱了谁的秩序?基本分歧都可以通过论证会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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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打车软件,利益

责任编辑:李雪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