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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登答网友13问:回美国我不可能获公平审判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 2014-01-25 09: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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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东时间23日下午3时,“监控门”事件揭秘者、美国中央情报局(CIA)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以文字直播的形式,在线回答网友的提问。斯诺登在一个名为“解放斯诺登”组织的协调下回答网友提问,回答公布在该组织网站上,这是斯诺登自去年6月揭秘美国秘密情报监控项目以来第二次与公众互动。

  美国司法部长霍尔德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现阶段对斯诺登最适当的称谓就是“被告”,赦免斯诺登的选项恐怕“太过火”。但他也表示,如果斯诺登愿意为自己泄漏政府机密的行为负责,联邦政府愿意考虑与他“对话”来寻求解决办法。

  ●问题一:“美国民主能从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监控项目造成的损害中恢复吗?”

  是的。令美国强大的,是我们的价值体系,而不是政府机构或者法律框架给人留下的短期印象。我们可以修正法律、限制政府伸得过长的手,并且追究有关官员的责任。

  ●问题二:“国安局最快多久能破解高级加密信息?给电子邮件加密有用吗?”

  我之前说过,适当加密有用。不过,你需要注意的是端点安全,如果有人能窃取你的密匙或明文,再牛的加密技术也没用。

  当然,这也不是说端对端加密是做无用功。端点安全和传输安全两手抓,日常交流的隐私性才能更有保障。

  ●问题三:“你怎么看待奥巴马的《告密者保护法案》?”

  有一点需要说明,美国现行的检举人保护法律不涵盖像我这样的国家防务承包商雇员。而且,法律中存在很多漏洞,例如保护乏力、检举流程失效等等。

  尽管如此,我曾尝试向可以走官方检举渠道的国安局同事求助。他们得知秘密监控项目的存在后或担忧或惊骇,却没人愿意以身犯险。

  我所经历的一切清楚说明,《告密者保护法案》需要进行全面的改革。如果我们有切实可行的检举流程、真实独立的仲裁机构,我可能就不必为了揭秘——如今总统先生也认为有人应该这么做——而作出如此大的牺牲。

  ●问题四:“今天,美国隐私和民事自由监管委员会发布报告,称国安局针对美国公民大规模电话监听项目不合法。你认为,奥巴马选择在此之前发表讲话是不是很丢人?”

  奥巴马讲话的时机真是很有意思。上周,他说国安局的监控项目没有遭到滥用,并且发挥巨大的反恐功效。但今天公布的报告里写明,国安局监听了至少1.2亿次美国公民的电话记录,却没发现有助于挫败恐袭的案例。

  我觉得,实在没有理由再继续开展这样一个违宪了至少1.2亿次又成效为零的情报项目。

  ●问题五:“你偷同事的密码时考虑过他们的隐私权吗?”

  恕我直言,路透社的报道是错误的,我没有偷过同事的密码,更没有骗了一大群同事。

  ●问题六:“你认为美国国家安全机构的权限多大才合适?必然需要一些间谍活动吧?”

  间谍活动有好有坏。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新科技允许大规模任意监控轻松实现,而美国政府每天都在搜集数以十亿计的通讯数据。他们这么做,并不是因为监控是必要的,而是因为新科技令监控变得简单又便宜。

  这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美国需要带头解决。当我们有能力监听任何通讯设备时(如果报道可信的话,就连德国总理默克尔的手机都能监听),就没有借口浪费时间收集密苏里州老奶奶的通话记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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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斯诺登,公平审判

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