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河北)省物价局今天(12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市场价格调控监管,从严控制出台地方政府调价项目,从现在起到2014年2月15日,暂不安排地方调价项目;对国家已经安排出台的调价项目,也要制定好配套政策,安排好群众生活。
通知要求,自12月23日起启动应急价格监测机制,每日监测报告30种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落实市场巡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巡视。重点监测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交通运输、旅游等市场价格情况。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密切关注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灾害性天气等突发事件对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必要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要认真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规定。
节日期间,各级物价部门将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囤积商品、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和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对于查出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见习记者 米彦泽 记者 马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