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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要停课

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13-12-25 1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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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警发布

  一旦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由各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

  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域内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由各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本市的预警信息。

  达到全省预警条件时,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全省预警信息。

  区域或全省预警时,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设区市,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设区市,按照接到的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主要污染指标,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潜势分析。

  预警解除

  城市预警解除或降级信息由各设区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发布。区域预警解除或降级信息由接到区域预警解除或降级通知的设区市组织发布。全省预警解除或降级信息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后发布。蓝色(Ⅳ级)预警可自动解除。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应急响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

  城市预警时,设区市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区域橙色(Ⅱ级)预警时,该区域内设区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区域红色(Ⅰ级)预警时,该区域内设区市启动红色(Ⅰ级)应急响应。

  全省橙色(Ⅱ级)预警时,各设区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全省红色(Ⅰ级)预警时,各设区市启动红色(Ⅰ级)应急响应。

  进入全省或区域应急响应状态时,省内或区域内各设区市应按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对涉及到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的应急响应措施,如健康防护提示、机动车限行、学校幼儿园停课等,按照本地实际污染等级执行。

  应急响应措施分为分级应急响应措施与部门联动措施两大类。分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示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部门联动措施指各成员单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状态下联合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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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重污染天,应急预案,停课,河北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