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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异地办生育证与孩子落户不是一回事

来源: 新京报  
2013-12-11 12: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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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2月1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再次强调,社会抚养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卫计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基层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缴公开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姚宏文说,针对基层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姚宏文表示,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所以这个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后是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

  今年9月,姚宏文还向媒体“补充性”表示: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的收入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更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他说,各地收缴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及时上缴国库,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给予足额保障。

  到目前为止,24省份计生、财政部门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共计200.98亿元,但尚无一省份公开这些社会抚养费的用途和支出明细。多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给予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答复是:社会抚养费用途自己不掌握,由县级计生部门征收,归同级财政支配。

  【释疑1】

  抚养费公开能否效仿晒三公?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属于重点公开信息。正在由全国人大审议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原则第一条,也明确要求“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

  那么地方计生部门公开的预算报告,以及地方财政部门交由同级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中,是否可以看到社会抚养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今年8月底,江苏一位市人大主任向新京报记者介绍,在人大审议的预算报告中,从未看到过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坦言,各级政府在预算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公布的项目很粗,公众看不出某一具体款、项具体收支情况。据他了解,包括社会抚养费在内的很多行政性收费,应该并已经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但在目前政府公开的预算报告中不会具体显示。

  今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份应于2015年之前在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开展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也许社会抚养费的支出情况到那时会有所公开。”叶青说。

  社会抚养费这笔糊涂账怎么才能变成明白账?专家表示,社会抚养费不能止于公开总额,其公开明细才能防止腐败滋生。必须不断调整优化收支模式,简化明确征收标准,严格规范收支程序,压缩社会抚养费收支各个环节的模糊空间和灰色地带,置之于阳光和监督之下。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要像晒“三公”那样晒社会抚养费的开支,各县(区)政府要一一打开社会抚养费的账本,每年定期公布征缴的明细,公布资金的去向。看看社会抚养费究竟都用到了什么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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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育证,异地,办理,落户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