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引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记者:我们现在强调改革考试评价制度,意义何在?
刘利民:我们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引导学生学好每门课程,不偏科,全面发展,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兴趣、优势、志向的课程,充分发展个性潜能和学科特长,还可以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能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我们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也为高考科目、内容改革提供了空间,今后外语不再在统一高考时举行,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并使外语考试、成绩表达和使用更加趋于科学、合理。
为各类人才提供不同成长通道
记者:我们的招生录取制度是否也要相应改革?
刘利民:招生录取制度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相衔接,将重点改革两方面:一是普通高校(本科)逐步推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使高校招生录取更加适应各类人才选拔培养规律,更加适合不同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二是加快推行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避免与普通教育作简单类比和层次区分,同时使一部分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一些报考高职院校的学生可不参加高考,学校依据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性测试成绩录取。根据这些改革顶层设计,再跟进系列配套改革,将有利于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分分计较等应试教育倾向,促进各类高校科学选拔人才。
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
记者:对高考改革,社会和群众最关心的是如何保障公平公正?
刘利民:促进教育公平是重要的价值取向,必须努力建立一个更加有效地维护公平的新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入学机会公平的保障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改革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国家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地区采取支持性政策,扩大实施“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快缩小区域差距;对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采取倾斜性政策,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完善配套政策;建立起招生机会公平的动态监测和调节机制。二是严格考试招生管理,完善考试诚信、安全的管理制度。清理并严格规范各类加分政策。建立个人、学校考试评价诚信档案体系,加大对诚信失范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强高校招生自律,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明年年底前各地出台实施办法
记者:改革是否有个整体推进的时间表?
刘利民: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及高考改革等各领域的改革实施意见。有条件的省份开始综合改革试点或专项改革试点。2017年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实现改革总体目标。各省(区、市)最迟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
高考事关重大、涉及面广,我们要按照积极稳妥、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现有改革基础,充分考虑相关实施主体对改革的实现能力和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加强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审慎操作,做好试点工作,逐步推开。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要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一定时间公布,确保目前在校高中生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