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各地法院对于庭审直播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拟定并将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庭审直播的指导性文件。
孙军工表示,最高法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政策指引。
孙军工指出,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庭审公开工作。为满足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司法个案的关注,针对因审判场所等客观因素导致的公众和媒体进入法庭现场旁听庭审的要求无法得到全部满足的问题,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借助各种媒体形式开展庭审直播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和媒体关注司法个案、关注审判程序、关注裁判结果的知情需求。
孙军工介绍,今年5月31日,中央电视台对柳立国团伙特大“地沟油”案件的二审庭审进行了电视直播;8月29日,中央电视台在福建厦门中院对“3·10”特大跨国电信诈骗系列案件的公开宣判进行了电视直播。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官方微博直播了薄熙来案的一审庭审情况。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了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纠纷上诉案的庭审过程。
孙军工进一步指出,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各地法院对于庭审直播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今年以来,截至11月30日,河南全省法院网络直播庭审12406次,微博直播庭审7次;广西全区法院网络直播庭审5844次,微博直播庭审10863次。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积极拟定并将尽快出台关于规范庭审直播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