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呀,出院时就领到了报销的血费!”今天,栾城县医院住院患者的家属韩先生,在给妻子办理出院手续时,轻松方便地领到了1960元血费报销款,成为我省血费出院即报首例受惠人。
12月1日,我省开始在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石家庄市第一医院、栾城县医院试点血费出院即报,由试点医院先行垫付,医院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或与报销人进行现金结算,然后再由试点医院定期与省血液中心进行统一结算。
按照献血有关政策,公民无偿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免交规定的费用;献血达1000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者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规定的费用。韩先生近年来曾四次无偿献血,献血量1600毫升。因此,他的爱人用血费用可以全部报销。省卫生计生委规定,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出院结算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试点医院提交报销所需材料。
据介绍,省卫生计生委将对无偿献血相关人用血后出院即报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试点成熟后,将适时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患者享受到无偿献血惠民便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