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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启动大气污染防治问责程序 直至免职

来源: 燕赵晚报  
2013-11-22 15: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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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委、市政府启动损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问责程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环保局、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有关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出台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3-2017年)》,并进行了责任分解,采取最严厉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9月30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压煤、控车、降尘、减排、减少面源污染和植树绿化等举措,严控大气污染,成效正在显现。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全市人民期望相比,省会大气质量仍有很大差距。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细不实不严、治理效果不好的问题。10月份,石市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排名落后。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日前,我市启动了问责程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明轩率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对市环保局主管负责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的主管区长(主任)、环保局长进行诫勉谈话,通报10月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形势以及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指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明市委、市政府治理省会大气污染的态度和决心,并对做好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如果11月份全市大气质量总体情况仍未好转,市委、市政府将按照问责规定,对各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靠后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直至作出免职处理。

关键词:大气,污染,程序责任编辑: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