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专论】
我国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与以往相比,改革的深刻性、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转型与改革交织融合,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治理转型都直接依赖于重大改革的突破;利益失衡的矛盾突出,改革需要在调整重大利益关系上取得进展;转型倒逼改革,改革的时间和空间约束全面增强。在这个特定背景下,正在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研究制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方案,向人们释放以更大决心和魄力推进全面改革的重要信息。
突破利益固化樊篱
坚持富民优先,形成合理的利益结构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起点和重要经验。35年前,正是因为改革打破了平均主义的樊篱,才使改革赢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持,进而形成了改革的社会合力。35年后的今天,改革在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同时,面临着贫富差距扩大、利益失衡的突出矛盾和重大挑战,利益固化的倾向与趋势日益明显。面对深刻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坚持富民优先的改革导向,大胆稳妥地调整利益关系,尽快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形成更为合理的利益结构。
坚持富民优先,就是把老百姓不断享受到改革红利、发展实惠的基本原则贯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改革的始终,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经济体制改革需要坚持富民优先。我们说,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还需要进一步改革,重要的是这个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容易导致利益固化和利益失衡。尽管市场化进程会不可避免地导致利益分化,不可避免地带来利益主体多元化,但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经济体制恰恰可以促进公平竞争,能够形成平等竞争的规则,能够让更多的人凭借辛勤的劳动、技能的提高而实现向上流动。政治体制改革需要坚持富民优先。确保经济体制改革的普惠性,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效约束权力、监督权力、问责权力,提高政府公信力;这就需要优化权力结构,使政府从具体的利益中超脱出来,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基本职责;这就需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社会体制改革需要坚持富民优先。就是要加快形成托底的体制机制,让中低收入者免受经济波动的冲击;就是要理顺国家、企业、居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逐步提高“两个比重”;就是要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形成各类群体公平发展、共享发展的社会环境;就是要在缩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橄榄型社会新格局上有重要突破,以奠定共同富裕的社会基础。文化体制改革需要坚持富民优先。就是要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突破文化供给的体制瓶颈,使文化不仅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成为城乡居民就业和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更成为促进人的发展的重要事业。生态体制改革需要坚持富民优先。就是要适应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加快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绿色转型和绿色增长,使全体城乡居民享受青山绿水。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重大利益关系调整。坚持富民优先,就是要敢于调整重大利益关系,敢于向行业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等既得利益“动刀子”,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樊篱;就是要破题收入分配改革,努力实现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中等收入群体翻一番;就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35年的改革实践表明,政府与市场关系牵动、影响改革全局。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得好,不仅能够保证经济健康发展,还能够带来社会和谐与政治清明。相反,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不好,会给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等带来多方面的困难。当前我国经济生活的突出矛盾,在于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和深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这就给新阶段的市场化改革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在经济生活领域,是坚持市场主导下政府的有效作用,还是实行政府主导下市场的有限作用?毫无疑问,在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需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