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河北 > 聚焦河北

河北禁用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来源: 河北日报  
2013-10-21 09:33:04
分享: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的市场秩序,对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场地作为停车位等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坚决纠正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方案和质量管理、报修维修登记等制度,公布服务电话,要按照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维修。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实行24小时值勤,配备有安全监控设施的要实施24小时监控,引导出入小区的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关键词:物业费,停水,停电,禁止,河北责任编辑:丁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