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速读中国

一批法律法规十月起实施 旅行社低价游自费项遭禁

来源: 人民网  
2013-09-29 16:43:13
分享:

  10月1日起,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国家将实行新的家电能效标准,五类家电中的高能耗产品将因此而退出市场;汽车三包政策对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修理者三方的义务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下月起,一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将开始实施。

  新《旅游法》

  不进店、无自费、无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下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旅行团将严禁设购物点和自费项目。业内人士称,目前出境游尤其是东南亚线路,都安排了大量的购物环节,部分游客在个别线路购物消费甚至超过参团价本身,而旅行社则通过购物回报、自费、小费等来赚取利润。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导、欺骗消费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在南京市一家旅行社里,其10月出游计划单中已标出“全程不进店”、“无强迫自费”、“一价全包”等字样。“只要涉及‘十一’及其以后的旅游团,我们都不进店、无自费、无小费。这些额外费用都算到团价里了,报价自然比以前高”,该旅行社的工作人员说,“价格上涨,出行的人的确比之前少了,尤其是去东南亚的。比如说泰国游,以前一周能有2、3班,现在一周1、2班。可能大家还抱着观望态度吧。”

[1]  [2]  [3]  下一页  尾页

关键词:法规,法律,旅游法责任编辑: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