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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购买新能源汽车将可享直接上牌等政策

来源: 新京报  
2013-09-19 1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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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环保部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要在重污染天发生24-48小时内预报,并启动应急措施,是事前预警。”环保部相关人士说。

  重污染提前一两天预警

  《实施细则》主要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六个省份。具体指标:到2017年,京、津、冀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左右,晋、鲁下降20%,内蒙古下降10%。北京PM2.5需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实施细则》要求,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天津、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到2014年底,完成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省级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任务。

  环保部监测司相关官员表示,希望能在重污染天发生24-48小时内发出预警,要对污染等级做出尽可能准确的预报,以方便地方政府决策是否采取应急举措,“预警将是一个实时滚动的过程”。

  该官员表示,和天气预报一样,污染预警也有精度问题,希望初步建立起来的体系能将准确度控制在60%左右。

  除气象卫星外,环保部的环境卫星也将参与,将首次通过卫星遥感的方式对区域污染进行监测。

  建设直管站防数据作假

  《实施细则》要求,到2013年,京、津、冀、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到2015年底,京、津各建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

  目前,我国环境监测站点中的国家控制监测点,所有数据与环保部联网,数据总体评价,确定空气质量等级。

  环保部监测司司长罗毅表示,国家直管站点是由国家而不是当地管理,目的是为了和其他站点数据比对,保证数据准确性和真实性。

  据了解,北京等地原来站点比较多,可能直接从原有站点中划出来归环保部管理,原有站点较少的可能另外新建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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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气污染,新能源汽车,上牌,京津冀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