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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第一人”张曙光案庭审直击

来源: 新华网  
2013-09-11 08: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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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了高官还想当院士,巨额花费让企业“埋单”;带着老板参加饭局,为招投标“牵线”获利;10年贪腐路边腐边升……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涉嫌受贿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作为原铁道部腐败窝案中的重要成员,张曙光案备受社会关注。头顶“中国高铁第一人”光环的张曙光身份显赫,曾任高铁技术引进首席谈判代表。不仅身居要职,还因差点评上中科院院士而名噪一时。其落马后,被曝出在美国拥有豪华别墅,妻儿均已移民海外,成为名副其实的“裸官”。

  根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在13起受贿事实中,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后,张曙光当庭表示:“都是事实,我全认。”

  2011年底,国务院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作出处理意见中,认定兼任铁道部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办公室副主任、技术系统集成项目组组长的张曙光,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鉴于其涉嫌严重经济问题,另案一并处理。

  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先后三次延长审查期限,退回侦查两次。张曙光2012年4月1日被羁押,2013年7月16日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7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上午9时35分,张曙光到庭。面容消瘦、鬓角发白,站在被告席上的张曙光没有了往日的气派。经过庭审,这位“高铁第一人”的真面目逐渐揭开。

  执着当“学霸”,两度索贿参选院士

  身居高位的张曙光并不满足于官位,还一直努力当“学霸”,以维持其在铁路领域的权威地位。多位铁路系统人士表示,一旦官位加上学术地位,在铁路领域项目规划和建设中的发言权就更大。

  张曙光曾于2007年、2009年两度参评中科院院士,均未如愿。据检方指控,张曙光多笔受贿均与参评院士过程有关。

  在庭审中,张曙光称,他先后3次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800万元、两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共计1000万元、收受北京博得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丙玉钱款人民币500万元,均与参评院士“需要花钱”有关。

  据了解,今创集团是江苏常州一家以轨道交通装备生产为主业的民营企业。张曙光表示,其与戈的父亲是老乡,早年认识,关系非常密切。张曙光表示,他第一次参评时,在为参评做准备时,戈建鸣表示参评院士需要花钱,主动提出“花钱就找他”,问张需要多少钱,张说200万元差不多。第一次参评后,张落选,戈说钱没花到位,又给了张300万元。2008年,张曙光为第二次参评做准备,戈再次给张300万元。

  据了解,为了参评过程中准备“学术成果”,张曙光曾花钱组织多位专家学者写书,并以张的名义出版。

   10年贪腐4700多万元,边“吃”铁路边升迁

  据检方指控,张曙光的受贿自2000年就已开始。2000年至2011年,张曙光利用先后担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长、装备部副主任和运输局长等便利,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期间,张曙光接受杨建宇的请托,为其在“蓝箭”列车收购及相关设备招标上提供便利,多次收受杨建宇财物。

  对于高铁空调设备招投标,张曙光表示,自己没有为杨建宇直接和相关机车生产厂打招呼,只是带杨和厂长们一起吃过饭。“我和杨的父亲早年相熟。杨多次提出和厂长们吃饭时能带他,做生意方便,就是让厂长看出我和他关系不一般。我们一起出去吃过饭,工厂一般看在我的面子,多给杨订单。”张曙光说。

  某机车生产厂商负责人作证时表示:张曙光没有明确打过招呼,但有一次他到北京香格里拉酒店约张曙光吃饭,杨建宇在,我就明白张的意思。吃过这顿饭之后,就知道张让我吃这顿饭是有用意的。杨公司东西可以,报价低一些,招投标时便合理地向杨倾斜。

  另一个生产厂商负责人作证时表示,这几年采购杨建宇的广州中车公司的空调份额增加很多。这些年经常和张、杨吃饭。张每次和我吃饭,都带杨。意思很明确,他和杨关系密切,不敢得罪杨。在招标上,能关照就关照,对杨的付款也会及时一些。

  张曙光另一笔较大的受贿同样来自铁路设备生产企业。据检方指控,2007年至2009年,张曙光先后三次收受武汉正远铁路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新给予钱款共计人民币1850万元。

  业余好收藏,情妇吃空饷,均由企业埋单

  庭审中,杨建宇表示,张曙光喜欢收藏。大约2007年嘉德的一次拍卖会,带我看。拍卖会两三天后,张说一些拍品流拍后会降价销售,他看中了一个瓷器,已经和嘉德方面谈好,让我付款。杨让双双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晓美代付后,电话张曙光,说已付款,张表示感谢。杨建宇被查事发后,张曙光让妹夫将两个瓷瓶送还杨建宇。

  张曙光有一名情妇罗某,也出现其受贿指控中。2007年12月,罗某到香港玩,杨建宇让公司在香港的下属陪罗某。罗某看中了一款价值20多万港币的手表,杨的下属马上掏钱给罗买下。一次张曙光、罗某和杨在一起吃饭,罗某提出想换车,杨将此事记在心中,三人再次吃饭时,在酒店的停车场内,杨将30万元现金交给罗某。

  罗某提出,自己在单位演出不多,工资不高,并且挣的是死工资。杨马上提出,可以请罗某到他北京的公司上班,帮助做企业宣传和企业文化方面的工作,事后,罗某和杨在北京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每月1.6万元,前后杨为罗某支付了大概三十四万元的工资。杨建宇作证时表示,罗某从没做任何工作,聘请她只是一个托词,纯属为讨好张曙光。

关键词:张曙光,庭审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