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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承认受贿4755万余元 首次索贿为参评院士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3-09-10 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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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一案10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对检方指控的受贿13笔、共获赃款折合人民币475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张曙光当庭表示认罪,并对整体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今天上午9时35分,此案在二中院第三法院开庭审理。张曙光身着黑色夹克衫,头发花白、后背微驼出现在庭审现场,他声音洪亮、思维清晰地回答公诉人的诸多问题。

  起诉书显示,现年57岁的张曙光涉案时间跨度从2000年至2011年,11年时间里,共涉及13起受贿指控,其中最低的一笔受贿额为人民币3万元和1万美元,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最高的一笔受贿金额,则高达人民币1850万元,而行贿方多是民营企业。

  今天审理的第一起犯罪事实是,张曙光收取的1050万余元人民币。检方指控,张曙光多次收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宇给予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

  张曙光说:“我与杨的父亲是老乡,杨建宇请求我为蓝箭解决出路,当时我主管车辆,他认为我有话语权。之后我向刘志军建议在偏远的成都铁路局使用蓝箭列车。”

  张曙光表示,因为蓝箭得到刘志军的认可,8列蓝箭列车被调到成都铁路局使用,在整个过程中,他没有刻意为蓝箭做什么。他说:“因为我十分清楚蓝箭的技术水平,但是刘志军批准使用蓝箭,我在整个事件中只是顺水推舟,没有推波助澜。”

  杨建宇的书面证言中指出,张曙光喜爱收藏,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订单,他送给张曙光字画、瓷瓶,送张曙光的情人10块手表、30万元车款。此外,他还帮助张装修房子、购买家具,共计170万元。

  据称,张曙光向企业老板伸手要的第一笔钱是为了参评中国工程院院士。他称,为了工程院院士,2007年他向今创集团总裁戈建鸣索取200万元,在申报院士失败后,他又先后两次向戈索要钱款,共计800万元。

  在中国高铁建设过程中,张曙光利用职务便利,把许多高铁项目交给多家私企,使这些企业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张本人则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所有的利益最终都通过高铁的天价采购得以掩盖。案发后,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

  今天上午经过两个多小时庭审,于12时5分休庭,下午1时50分继续开庭审理。

关键词:张曙光,受贿,认罪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