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多万元案值、117家涉案企业、16名被告人—随着一宗特大制贩“地沟油”案2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令人震惊的远不仅是该案的案值之大和涉案企业之多。作为一家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企业,江苏康润食品配料公司竟然“不务正业”从事非法生产,甚至打通了产业的上下游,形成了制贩“地沟油”的完整产业链,其渗透之深、危害之大令人忧虑。
新司法解释出台后首起大案
2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江苏康润食品公司副总经理王某等16人制贩“地沟油”案。该案是“两高”关于食品安全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地沟油”大案,又因案值巨大、涉案企业众多而备受关注。
“怎么会有这么多人?”案件主犯、江苏康润食品公司法人代表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看到庭审现场连走廊都站满了旁听的人,王某下意识地挡住了脸,发出一声惊呼。
据检察机关查证,自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康润公司、涉案个人和企业生产交易“地沟油”金额高达6000万元人民币,这些交易包括购销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炼制动物油假冒食用油出售等。
制“地沟油”暴利达50%
据记者调查,江苏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要生产食用油脂、火锅底料、方便面油料包等食品配料,是一家证照齐全的食品加工企业。但因为使用合规油料生产利润较低,为追逐暴利,公司从2008年便开始收购毛油生产劣质油品。据了解,正规食用油的成本约为14000元/吨,每吨利润不足千元。而以劣质油脂生产“地沟油”成本在7000-8000元/吨,高达50%的暴利是部分油脂制造企业铤而走险的原因。
在庭审的间隙,记者来到康润公司被查封厂房。在这里记者看到7个储量在50吨左右的储油罐,全部用于储存毛油。这些毛油都来自于江苏、浙江、山东等地的屠宰场和小作坊,它们利用屠宰废弃物(包括猪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毛料)和一些变质的动物内脏熬制毛油。这种劣质油脂原本只能用于工业生产或动物饲料用油,却被康润公司大量收购用于制造新型“地沟油”。在该公司废弃的生产车间里,白土、包装袋、合格证散落一地,价值数千万元的成套炼油设备被用来制造“地沟油”。
北京多家公司牵涉其中
“专业的设备、随意粘贴的标签、无节制的添加剂,每天让数十吨带着腐臭的毛油变身各项指标合格的‘食用油’。”参与案件侦破的东海县公安局民警冯登超说,该公司每次送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产品各项指标均显示达标,但并非都是合格产品。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通过使用工业制剂中和,产品中因油脂腐败导致的酸价、过氧化值超标能被轻易地掩盖过去。
这些印着“合格”标识的产品以低廉的价格成功打入农村市场,甚至连部分知名企业的分公司也被卷入其中。
据公安机关调查,案件涉及北京、上海、河北、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全国12个省市,共计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牵涉其中,范围之广实属罕见。
目前已经查实,涉案的企业包括: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安徽汇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嘉里粮油有限公司、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圣伦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汇华东泽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鸿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王三粮油店。
新司法解释
该案是否适用待定
3日下午,历时近30个小时之后,这起规模庞大的“地沟油”大案终于结束了庭审。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生产销售“地沟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但因为案发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本案是否适用此标准,仍将是合议庭讨论的焦点。因此,法庭决定择机再行宣判。
“法律是舌尖安全的最后底线,我们必须守住这条底线。”案件的公诉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起案件案值之大、涉及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她认为,国家应从立法方面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对食品安全案件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尤应重点查办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