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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序放开落户限制

来源: 北京晨报  
2013-07-25 0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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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本市今年的征兵新政策出台。

  为保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在京就业,今年新出台的政策显示,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在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据悉,今年起,全市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并且不少于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此外,事业单位、国企、非公经济组织的岗位,也均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敞开大门。

  新变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落户公务员定向招录

  今年新出台的政策显示,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根据今年征兵新政的规定,每年全市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同时,事业单位、国企、非公经济组织也都按15%至10%的比例,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今天公布的《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2010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承训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报考全日制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中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投档总分上适当加分。

  点评

  目前,社会竞争激烈,大学毕业生就业难,为了彻底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后顾之忧”,鼓励大学毕业生参军,今年特别提出退役士兵可落户北京的新政策,并且出台相应的就业优惠政策。

  今年推出就业新政主要是为了吸引鼓励优秀大学生入伍、增强大学生士兵的素质能力,让他们在退伍后能够充实到本市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招聘比例

  事业单位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注:退役大学生士兵范围:指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高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

  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

  征兵条件

  征兵年龄

  征集年龄为2011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男学生的年龄可放宽到22岁。

  优待金的补贴金额

  依旧为每年每人18000元,在校大学生服满2年兵役后,入伍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将一次性补贴助学金10000元。

  其他

  2008年征兵时增加了心电图和腹部超声检查。新兵的身体健康程度要求严格。从去年开始,全市征兵体检增加心理测试。

  今年,本市征兵测试要求新兵身心健康同等重要。对新兵的心理测试题目中包括了一些智力测试,且题目比较难,淘汰率较高。

  本版文/记者蒲长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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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化,落户限制责任编辑: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