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_404页面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新闻频道 >> 时政要闻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涨了 新标准6月1日起执行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07-17 08:25:2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记者昨日(16日)获悉,石市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者,要留意一下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发布,石家庄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669元,2013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确定为39669元,月平均工资为3306元。

  据悉,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也就是说,经过此次调整,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将上涨。

  如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8%缴纳(含生育保险0.8%),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费290.93元;单位职工按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费66.12元。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4%缴纳(含生育保险0.4%)。照此计算,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纳277.70元。石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新缴费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记者赵晓华实习生梁牧原)

关键词:医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

责任编辑:孙晓灿
长城网_404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