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巡视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五、健全巡视工作组织协调机制 16.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积极支持配合省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及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和移交事项。完善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统计、督查等部门的协调协作机制,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各方面有序衔接的立体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 17.完善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巡视工作联络体系,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下指导和联络,注重发挥市级联络机构和县级联络员的作用。在省委巡视组驻市期间,各市联络机构负责协调服务;在对县巡视期间,市级联络机构可派人直接参与,县级联络员搞好协调服务;省委巡视组离开期间,各市联络机构和县级联络员负责协调督办省委巡视组交办事项。 18.加强巡视队伍建设。适应省委巡视组驻市常态化需要,适当增加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确保巡视工作顺利开展。要把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把优秀干部选配到巡视工作岗位上来,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巡视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巡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巡视队伍良好形象。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巡视干部,充分调动巡视干部的积极性,为实现巡视监督常态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关键词:巡视工作,创新 |
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