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日前,陕西省政府制订并发布《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暂行)》,规定严重污染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应安排不少于30%的车辆停止外出公务,极重污染日有条件的城市应实行社会车辆单双号限行。
针对严重污染日,方案中明确了相关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包括:除应急抢险外,停止建筑物拆除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办公车辆使用,每日安排不少于30%车辆停止外出公务,停行车辆应报各级政府应急办或公安部门备案;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国控、省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等。
针对极重污染日,在以上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基础上,方案进一步规定: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100%覆盖,裸露场地保持湿化;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每日进行城区一、二类道路大冲洗行动,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有条件的城市实行社会车辆单双号限行;国控、省控重点大气类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