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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用7年时间解决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2013-05-06 1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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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公布的一份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初步遏制华北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年,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明显改善。

  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这是我国为解决日益严重的地下水污染问题迈出的重要一步。

  按照“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分区防治、突出重点,加强监控、循序渐进”的原则,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快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作为我国第二大平原,华北平原主要由黄河以及淮河、海河冲积而成,面积约31万平方公里,人口和耕地面积约占全国1/5。但经初步调查显示,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另据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环境地质环境研究所完成的《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显示,华北平原浅层地下水综合质量整体较差,且污染较为严重,未受污染的地下水仅占采样点的55.87%,遭受不同程度污染的地下水高达44.13%。

  方案指出,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应用地球化学室主任王学求表示,目前当务之急是要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一些污染严重的新建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尤其是小型的造纸、化工、炼油等项目。对已上的项目,建立污水处理项目,对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要坚决杜绝因设施、管理等方面造成污染现象的发生。

  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方案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地下水饮用水源;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相关政府部门也积极开展行动。河北省将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从5月开始,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污染源普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山东省财政近期筹资1100万元,支持环保部门开展化工企业聚集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就此制定监管措施。

  “应加强水质监测网络建设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使之动态化和透明化,真正落实污染者为污染治理买单的措施,做到谁污染谁治理。”王学求说。(记者白林)

关键词: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责任编辑:邢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