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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涨3.9% 一季度石市CPI走高 食品价格成主因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 2013-04-16 09: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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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又是元旦又是春节又面临“寒冷春天”,食品价格贵让很多市民感同身受。昨日,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受食品价格上涨和翘尾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上年同期上涨3.9%。其中,食品价格上涨6.1%,成为推动CPI上涨的主因。

  八类商品价格

  全面上涨

  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延续去年四季度上涨走势,同比上涨3.4%;2月份继续上涨同比达到4.9%;3月份在菜、肉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的带动下,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迅速回落了1.6个百分点。

  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价格来看,今年一季度呈现全面上涨之势。涨幅最高的为食品类,1-3月份累计,同比上涨6.1%,直接影响总指数上涨2.07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53.1%,是推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主要因素。在构成食品类的16个种类中15类上涨,只有1类下降;在构成食品类的56个基本分类中40类价格上涨,上涨面达71.4%。

  其次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与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4.6%、3.7%、3.2%,烟酒类与衣着类价格小幅上涨2.3%和1.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7%。

  据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去年同期一季度的涨幅相比,今年八大类商品价格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涨幅最高的类别由衣着类转为食品类。二是由于新涨价因素的不断增加,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4.8个百分点,涨幅跃居第二位。三是上涨面有所收窄。八大类中有五大类商品价格涨幅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并存

  在一季度3.9%的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大于翘尾因素,其中,翘尾影响占1.8个百分点,占总指数的46.2%;今年以来新涨价因素约为2.1个百分点,占总指数的53.8%。新涨价因素逐渐累积,将逐渐成为二季度推动居民消费价格走高的主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国还将继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把防止通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虽然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较去年同期相比涨幅有所回落,但综合来看,我市物价仍存在一定的上涨压力。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难以逆转,原材料、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资源价格还要改革等等,都将会对未来的价格走势产生影响。

  针对当前物价形势,该人士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建立健全价格预警机制,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工作预案,确保一旦出现价格异常波动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同时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物价上涨承受能力。记者秋凌

关键词:CPI,食品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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