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在重庆一家超市工作的周美利用春节假期和老公去海南玩了一趟。“两个人光机票就花了四五千元,其他花销加一起两人用了一万多元,景点还挤得不得了。”周美感慨道,“要是有带薪假就好了,我们查了一下3月份到海南的机票,最低票价才400多元一张,能省一大笔钱。”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首次明确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带薪休假作为法定制度,早在1994年就被写入了《劳动法》;为推动实施,国务院在2008年发布并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项早就颁布的制度,为何还要再等7年才能基本落实?
带薪休假,为何没有落到实处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全国总工会去年6月进行的一项有关职工队伍状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在城镇职工中,约48%的人按规定享受了带薪休假;8%的人享受了带薪休假,但没有达到规定天数;44%的人没有享受带薪休假。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介绍说,我国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中实行带薪休假的比例很少,而人数在两亿左右的农民工基本没有享受到带薪休假。
一项已经实施多年的制度为何还没有彻底落实?苏海南认为,很多企业管理者理念落后,对落实带薪休假、维护职工合法休息休假权利的认识不足;而大部分农民工等外出务工群体自身休息休假权利意识的缺乏和维权能力较弱也是重要原因。此外,小微企业经济力量不强,国家又缺少相应补贴,也导致不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缺乏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积极性。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说,目前仍缺乏相应法律规定,带薪休假制度缺少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对不执行该制度的相关行为也难以有效追责。
“休假权”变现实还需努力
在一家网站做销售的毕晓伟按公司规定可享受5天带薪休假,但公司每个季度都会有考核,如果达不到考核标准,自己的业绩奖金就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高负荷压力下,毕晓伟的年假只好“自愿”放弃,“真希望2020年早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