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庆敏 吴新光
今年83岁的李国玉,是江苏省南京市人。年轻时,李国玉在青岛当兵,学会了游泳。从那时起,游泳就成了他最大爱好。至今,他已坚持游泳60多年。一年365天,李国玉最多时能游300天。李国玉说,他还时常叫上老伴和他一起游泳。
2020年10月,李国玉在家附近发现了一家可以游泳的健身馆——银城东苑健身馆,就花3000元办了一张年卡。“游泳馆规模不大,泳道长度只有25米,游泳不太过瘾。但离家近,开车只需几分钟时间,方便。”
9月12日,记者在南京市银城东苑健身馆看到,泳池确实不大,池内有四五个正人在游泳。
在这里,李国玉游了一年,一周四次,风雨无阻,“还是比较开心的。”
2022年4月,游泳卡到期,李国玉去续卡,银城东苑健身馆工作人员不同意续卡,理由是,按照公司新规定,不接受70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新会员卡,75岁及以上老年人不续卡。当时,李国玉的年龄是82岁,超龄了。
记者以顾客名义在银城东苑健身馆咨询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的答复与李国玉说法一致。
李国玉(右)与老伴。受访人 供图
“游泳是世界上公认的最好的运动项目之一,好处非常明显。”李国玉介绍说,尽管他已80多岁,但平时很少闹病,各项指标仍比较正常,至今还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身体好,可能和我经常游泳有关。”
李国玉说,在他之前,已经有几个老人被银城东苑健身馆拒绝续卡了。“当时,我主动提出给健身馆出具自己的健康证明,同时,可以让家属承诺,如果是我自身原因出现人身伤害,不需要健身馆负责,而且,还答应由亲属全程陪同。”为了能在这家健身馆继续游泳,李国玉“已经很妥协了”。
然而,银城东苑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坚持他们的“规定”,毫不松口。“既然这样,我就要和他们较真了。他们这样做,既不合理,也不公平。”李国玉说,2022年6月,他一气之下把银城东苑健身馆告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健身馆不能歧视老人,必须为其续签游泳合同。
李国玉在接受长城新媒体记者采访。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庆敏 吴新光 摄
李国玉的代理律师、江苏友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强告诉记者,老年人享有健身运动的自由,年龄不是限制老年人游泳的借口。以年龄为限制条件,对老年人搞一刀切,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当前的形势和政策。
李国玉在诉状中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体育法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给予特别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的银城东苑健身馆。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郭庆敏 吴新光 摄
“国家法规在保障老年人的权益,但银城东苑健身馆却公然违背国家法规。”李国玉认为,银城东苑健身馆的行为属于“老年歧视”,侵害了老年人体育健身的权利。
然而,银城东苑健身馆也有自己的道理。“我们是民营企业,如果老年人出了事情,我们承担不起。”银城东苑健身馆工作人员表示,作为健身合同一方当事人,他们享有不与李国玉签订合同的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一方,他们有权选择交易对象,有权选择是否继续签约。“国家体育总局曾在2013年将游泳、攀岩等运动一同列为高危项目,考虑到李国玉已是80多岁高龄,出于安全原因,才没有与他续约。”
在李国玉看来,游泳固然有风险,但老年人的风险可能比其他年龄段的游泳者更低,“老年人溺水死亡的,很少。”
2022年7月19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未当庭宣判。
李国玉能打赢这场官司吗?老年人的游泳问题能不能得到解决?请看下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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