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今天(12月23日)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17年至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872.81亿元,其中2020年安排232.14亿元,比2019年增加7.08亿元。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建有博物馆5535个、美术馆559个、公共图书馆3196个、文化馆3326个、文化站40747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64277个。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但目前仍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不够广泛深入、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