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凤池(上海)
江西萍乡农商银行的一则催款通知,让自身陷入了舆论漩涡。
据潇湘晨报报道,为催逾期未还助学贷款,这则通知公布了141名大学毕业生的姓名、学校、逾期金额、住址等,逾期金额最低3.47元,最多11890.96元。
虽然该银行有工作人员称,催收通知效果不错,“这两天已有不少毕业生着手还款。”但此事在舆论场上还是造成了撕裂,有人力挺银行的做法,也有人认为银行此举有侵犯当事人隐私之嫌。
坦率而言,欠债还钱是亘古不变的道理。一些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借助助学贷款完成了学业,不论是从知恩图报的道义上说,还是从诚信品质、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来说,都应该按时足额地偿还助学贷款。不能认为欠款不多,或找各种原因,就欠钱不还。
再者,银行祭出公开学生信息的“大招”,也有可能是在现实困难前的妥协。比如,一些大学生毕业后,更换了手机号、住址等信息,也与大学断了联系,银行想要联系上他们,确实需要费一番周折。
所以,从法、理、情三个方面说,银行在此事中很容易被解读为“受害者”。公众秉着朴素的正义感,支持银行公开学生信息的态度,可以理解。从效果看,出现在名单中的学生,多半会出于“面子”的考虑,尽快还上贷款。如此,事情似乎得到了圆满解决。
前不久,萍乡农商银行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贷手续及操作流程的优化开展了专题培训,强调不再要求学生提供贫困证明文件,只需出具《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续贷不再要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全部到场,只需一人即可办理等。图片来源:萍乡农商银行
但问题是,银行自身的做法真的没毛病吗?
最直观的一点,很多网友也注意到了——虽然催款通知中没有公布欠款学生的身份证号这样的核心信息,但公开了详细的家庭住址,有些精确到了几单元几室。这几乎是等于把当事人完全暴露在网络世界中,难逃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安全之嫌。同时,这也反过来说明,银行选择公开信息,并非完全出于联系不上欠款学生后的无奈——要是只是为了催收,银行为何不能通过信件等形式,直接寄到学生家中告知呢?
再者,正如律师所言,如果通知中的当事人真的违反了助学贷款的相关合同条文,侵犯了银行的合法利益,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而不是在未穷尽其他方法后,就先入为主、越俎代庖地启动公开当事人信息的操作。
据报道,此次被公布的100多名学生中,逾期贷款的金额低于1000元的最多。从常识判断,这个金额即便是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偿还的压力也不大;即便一时囊中羞涩,家长们也多会为其偿还。即便是一些人恶意拖欠,但法律对于“老赖”有足够的惩治办法,“老赖”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信用惩戒,基本的出行都会受到影响,逾期的人群不会不考虑这个后果。真要走到对簿公堂的那一步,银行也有足够的理由让法律为自己撑腰。从这个角度看,银行直接公布他们信息的做法,不仅让自身从受害者变成侵权方,从现实看,似乎没有多大必要。
说白了,借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遵纪守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同样,银行在追讨逾期未还的助学贷款时,也应当依法依规办事,不能以维护自身利益为名,做出侵犯他人利益之事,即便对方有错在先。否则,只会让自己合理的维权行为平添污点,陷入被动。结果正义重要,程序正义同样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