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市地级政府代理行使部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制度设计。完善委托代理机制旨在解决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中中央和地方权责不清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所有者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我国一些地方出现生态退化严重和自然资源利用粗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权人权益不落实有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分清全民所有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全民所有地方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2018年,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组建自然资源部,明确由其统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明确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2021年,按党中央部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134个地市同步开展委托代理机制试点,针对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草原、湿地、水和国家公园8类自然资源资产(含自然生态空间),按照“由谁管——有什么——值多少——怎么管护——如何配置——收益怎么实现——如何监督——对谁负责”管理链条,初步构建起委托代理制度框架。试点工作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如不同层级政府权利义务划分尚不完善、委托代理法律规范尚不健全等,需要进一步推进相关制度建设。
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必须紧紧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向,抓住履行所有者职责、落实所有者权益这个关键,遵循统一行使、分类实施、分级代理、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健全相关制度。一是完善自然资源清单管理制度。优化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清单,完善地方政府代理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明确履责主体、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受托责任等。二是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坚持资源公有、物权法定、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三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权利体系,健全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特许经营管理规则。健全自然资源资产储备制度,探索不同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综合收储、组合配置使用权,提升资产价值。四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围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的征收、分配、支出、监管等,健全覆盖各类资产的收益管理制度,落实和维护所有者权益。五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考核监督制度。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探索考核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的衔接机制。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损害发现、核实、追偿和报告制度。六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法律制度建设。在国有资产法立法和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单行法修订中,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法律制度,明确相关主体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