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刘润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润生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纪律,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隐瞒不报房产和股票,组织函询时隐瞒事实真相、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不支付利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润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润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