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打造过硬行政执法队伍,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选树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济南市公安局等22个单位为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集体,济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董洁等88人为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个人,现予以公布。
希望选树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认真学习首届“山东省行政执法标兵”的先进事迹,牢记宗旨,依法行政,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唐浩鑫 通讯员 毕吉宁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