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日报》消息,近日,经中共中央批准,雷东生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研究,雷东生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提名为自治区法学会会长人选。
雷东生同志简历
雷东生,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湖南祁东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1984.09--1987.07 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学习
1987.07--1993.09 湖南省祁东县小学、中学教师(其间:1990.09--1992.07湖南省衡阳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
1993.09--1996.07 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6.07--1998.12 公安部办公厅调研室主任科员
1998.12--2000.05 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调研处副处长、情况综合处副处长
(1998.10--1999.01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
2000.05--2002.05 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情况综合处处长
2002.05--2004.03 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兼情况综合处处长
2004.03--2008.09 公安部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2004.09副局级)
2008.09--2008.10 公安部研究室副主任
2008.10--2010.02 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室(执法监督协调室)巡视员、副主任
2010.02--2017.03 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室(执法监督协调室)主任(其间:2010.09--2015.05 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02--2013.02 湖南省长沙市委副书记<挂职>)
2017.03--2021.01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2018.07)
2021.01--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人选
(任佳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