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凯(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凯在担任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昆明国际航空枢纽建设指挥部总指挥长、昆明长水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被告人周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属进行经营,使亲属谋取到了特别巨大的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涉嫌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