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中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任建军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建军在担任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市中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期间,逢春节、中秋节三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工程咨询公司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15000元。2020年6月,任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刘声忠等违规发放奖金补贴问题。2019年8月至12月,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违规发放“考核奖”“加班费”、就餐卡共计89300元,刘声忠对违反规定滥发奖金补贴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刘声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已依规依纪予以问责,违规发放款全部退回。
3.槐荫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大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3月,于大川违规接受槐荫区吴家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高利刚安排的宴请,并由某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刘某某支付餐费。2020年5月,于大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利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长清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侯永(副处级)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侯永使用的办公室布局为套间形式,外间为日常办公使用,内间供休息使用。经测量,其办公室内间、外间面积均为18.91㎡,合计37.82㎡,超过规定标准19.82㎡。2020年6月,侯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已整改。
5.济阳区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卢士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等问题。2017年12月,卢士民收受与该校有业务往来的某物业公司礼金5000元。2018年9月,卢士民接受与该校有业务往来的某装饰公司负责人路某安排的宴请。2019年7月,卢士民等4人参加在陕西举办的业务培训期间,经卢士民提议并组织,4人到西安兵马俑博物馆游览,支出游览费用共930元并以出差费名义在单位报销。2020年5月,卢士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6.济南市群众健身服务中心主任李星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李星先后13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金额2615.36元。2020年6月,李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回。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上述案例说明,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近期查处的案件显示,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易发多发,有关党组织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没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受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以具体问题的突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把“节点”当“考点”,坚决抵制“节日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严查严办、快查快办,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加快打造“五个济南”、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