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一名县处级干部张某来到自治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发挥惩治震慑、政策感召、警示引导作用,促使“问题干部”主动投案。截至8月底,全区共有148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954人主动交代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今年以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93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93人,移送检察机关242人,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
“在反腐震慑的压力下,我睡不好觉。得知他们主动投案后被从宽处理,心想与其等着被查出来,还不如主动向组织坦白。”今年4月,饱受心理压力折磨的巴州和静县某学校报账员张某,在同事陪同下向和静县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在高压反腐的强大震慑下,“问题干部”认识到只有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才是自我救赎的唯一正确选择。
加强政策感召,促使“问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为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自治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暂行办法》,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主动投案人员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处置,通过政策感召引导“问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
今年6月,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在对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后,同步在其曾任职单位开展主动投案政策宣传和谈心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政策感召下,4名涉案人员先后向喀什地区纪委监委主动投案。
用好身边“活教材”,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因岗、因人、因时分析研判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靶向施教,差异化、个性化开展警示教育,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同级同类干部的震慑和感召,力求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7月14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名县处级干部在观看自治州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后,到自治州纪委监委主动投案。(通讯员 张伟 曹建)